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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熱點導讀 人氣:0 日期:2019-04-30
免費提供最新落戶政策及一對一落戶上海方案
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要求一 留學生上海戶口辦理首先滿足如下條件:
留學生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如下條件的一個:
a在國外取得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一年內,沒有在中國境內其他省市工作和安置;
b在國外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二年內,沒有在中國境內其他省市工作和安置;
c 在國外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三年內,未在中國境內其他省市工作和安置。
要求二 留學生上海戶口辦理,留學生用人單位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留學生本提供材料:
1.國外學位(歷)證書和成績單;
2.留學回國人員安置交流登記表原件壹份;
3.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給留學生本人的國外學位(歷)認證書;
4.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開具的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如無需要提供由留學生的情況說明;
5.出國留學前國內最后學歷(位)證書;屬肄業的須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申請前與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的需附相關辭職證明;
6.屬在國外進修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國外進修證明(附指定機構的翻譯件)、國內本科以上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資格證書;
7.留學生護照內所有簽證及出入境紀錄,且需要查驗原件;屬在香港地區學習的留學生須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證;
8.有婚史者須提交結(離)婚證;持國外結(離)婚證另需附指定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9.留學生戶口是家庭戶口須提交戶口本(備:含戶主頁和本人頁)和身份證(備:身份證正反面);留學生戶口是集體戶口須提交戶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備:身份證正反面);留學期間已注銷戶籍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10.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家,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原件(見樣張);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該中心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由上海海外人才服務中心指定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請示原件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二、國內隨遷或國外隨歸家屬須提交的材料:
1.留學回國人員家屬安置交流登記表原件(同留學回國人員安置交流登記表);子女不需要填表;
2.國內最高學歷(位)證書;屬肄業的提交肄業或退學證明;若配偶為留學生的材料與留學人員相同;
3.國內隨遷配偶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身份證,配偶體檢證明(由上海市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六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回國半年內的配偶免體檢;國內隨遷子女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出生證明;
4.國內無戶籍由國外隨歸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戶籍注銷證明、本人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
5.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雙方國內均無戶籍的,附國外出生證明和指定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護照或中國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屬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一方國內有戶籍的,先行在父親(或母親)或其他親屬戶籍地報出生入戶后,附國外出生證明、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本人護照或旅行證;
6.隨遷配偶有工作單位的,附原單位辭職證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單位的附接受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屬三資企業的須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安置表須在用人單位意見欄內蓋章并附勞動合同;
7.放棄隨遷的配偶附戶口本和身份證及放棄隨遷承諾書原件(見樣張)。
三、單位需材料
1.留學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持介紹信及有效身份證件來辦理;
2.如用人單位系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須提交:
2.留學生所在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請示原件;
3.留學回國后所有勞動合同(留學生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不受理申請工作)、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繳納單或個人社會保險繳納單;若回國后無業超過半年的需附勞動用工手冊或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出具證明原件;
4.留學生所在用人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a.法人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法人公章(屬三資企業的另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蓋法人公章);
b.法人機構授予的人事招聘權授權書;
c. 法人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法人公章;
d.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5.留學生所在用人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屬三資企業的另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6.系事業、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注冊登記證;金融機構:金融許可證。
四、留學生上海戶口申請需注意事項:
1.受理時間:9:00-11:30,13:30-17:00;受理地址:上海市閘北區梅園路77號4樓上海海外人才服務中心,聯系電話:32508010,郵編:2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