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人才總共分為四類:
(1)學歷型人才:國內外高等院校畢業,一般40周歲及以下,具有本科學歷的;一般45周歲及以下,具有碩士學位的;一般55周歲及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
(2)技能型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35周歲及以下,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的;40周歲及以下,取得技師職業資格的;45周歲及以下,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
(3)創業型人才:來津創辦科技、文化、服務等類別企業,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辦人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的。
(4)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急需人才。
在此前的文章中,雖然也能看出新政的針對人群,但大家對于落戶需要準備的具體材料并不清楚。但是在這份意見稿文件中有了明確條款:
(一)學歷型人才:居民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落戶地相關材料。
(二)技能型人才: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在津工作經歷證明(主要是指勞動合同、社會繳費憑證或工資發放憑證);落戶地相關材料。
(三)創業型人才:居民身份證;創辦企業營業執照;繳納個人所得稅憑證;落戶地相關材料。
(四)急需型人才:居民身份證;所在區評議委員會出具的《認定書》;落戶地相關材料。
這樣看來,除了證明個人身份和落戶資格的文件以外,落戶人只需要提供一份落戶相關材料即可。相比1月9日發布的“租房落戶”政策,省去了居住證、順繳一年社保證明等文件。
那到底什么是“落戶地相關材料”呢?該文件也有詳細說明:
(一)在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落戶的,須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合法房產證明;
(二)在所在單位集體落戶的,須提供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在本人租住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落戶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四)在所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所屬機構人才集體落戶的,須提供人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總結來看,本次落戶新政的最低門檻分為兩類:
1、本科40歲以下,在天津有合法穩定居所(可租房),可直接落戶;
2、中專35歲以下,工作滿1年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在天津有合法穩定居所(可租房),可直接落戶。
文件的第十一條還表明,如果此前的人才落戶政策與本辦法不符,此后將以本辦法為準。如果該新政落地,超低的落戶門檻,在直轄市里可謂是空前絕后!
另外,據知情人士透露,天津人才落戶新政預計在未來兩周之內就會發布。想落戶天津的寶寶們,是不是相當期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