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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辦事指南 人氣:0 日期: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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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一、《關于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的若干規定》的適用對象是什么?
答:本規定適用于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的留學人員,包含入外籍以及從港澳臺地區出國留學的留學人員。
二、本規定所稱的留學人員主要指哪些?
答:本規定所稱的留學人員主要指:
(一)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三、上海市重點引進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的對象是什么?
答:上海市將重點引進戰略產業和重點項目急需的高層次留學人員。上海市引進的高層次留學人員,除符合留學人員的規定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國際學術技術界享有一定聲望,是某一領域的開拓人、奠基人或對某一領域的發展有過重大貢獻的著名科學家;
(二)在國(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三)在世界知名企業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經營管理專家,或在著名跨國公司、金融機構擔任高級技術職務,在知名律師(會計、咨詢)事務所擔任高級技術職務,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有較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四)在國(境)外政府機構、政府間國際組織、著名非政府機構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的專家、學者;
(五)學術造詣高深,對某一專業或領域的發展有過重大貢獻,在國際著名的學術刊物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過有國際影響的學術獎勵,其成果處于本行業或本領域學術前沿,為業內普遍認可的專家、學者;
(六)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或工程項目,有較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
(七)擁有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
(八)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
四、請問上海市鼓勵留學人員為上海服務的方式有哪些?
答:上海市鼓勵留學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采取多種方式為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一)在國家機關擔任國家公務員、顧問或咨詢、技術專家;
(二)以技術入股或投資的形式創辦高新技術企業;
(三)擔任國有企業法人代表;
(四)在學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文化藝術院團、新聞媒體、金融機構、重點(開放)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受聘擔任或兼任專業技術職務、中高級管理職務、顧問或名譽職務;
(五)投資開辦教育、醫療機構或建筑設計、律師、會計、咨詢等服務機構;
(六)利用先進科學技術、設備和資金等條件,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類企業等企事業單位進行合作研究或建立合作研究開發基地;
(七)擔任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的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
(八)來本市講學或進行學術、文化藝術等方面的交流;
(九)在境外開展接受委托科研項目的研發活動,或將境外科研項目委托本市有關研究單位、團體進行研發;
(十)依托境外的科研、教育、培訓機構,與有關單位合作或接受委托,為用人單位培養人才;
(十一)在本市注冊中介機構,為本市引進外資、技術、項目等提供中介服務,聯系外國專家來本市舉辦各種學術技術交流活動,聯系國外學術技術團體開展科技經濟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在境外從事為本市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推介營銷等中介服務;
(十二)應聘在本市單位駐境外機構工作;
(十三)以其它方式為本市服務。
五、留學人員到上海來創業需辦理什么手續?
答:市人事局為留學人員創辦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提供資格認定等相關服務,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外資委、市質量技監局、上海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等部門提供集中服務,方便留學人員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為便利留學人員來上海投資創辦企業,市人事局可受理留學人員委托國內親友代為申請創辦留學人員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認定,后由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六、留學人員到上海來注冊企業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答:在國家和本市允許和鼓勵投資的行業范圍內,留學人員可以利用技術專利、科技成果來上海作技術轉讓、技術承包、技術入股等,也可以自辦企業或與本市企業合作、合資,還可以用個人或境外注冊公司的名義來上海投資。留學人員企業注冊資金可執行注冊同類企業的最低限額標準。
七、請問上海是否有專門為留學人員創辦企業提供集中服務的創業園區?
答:上海市設立了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區享受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孵化機構的優惠政策,可以引進和建立若干專業化風險資金或創業資金。
上海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創業園區建立為留學人員提供創業資本支持和融資擔保的種子資金和擔保資金,為園區內企業在吸引國際創業投資和爭取上市等方面創造條件。
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區應當為留學人員創辦企業在企業注冊、土地使用、稅務、商檢、進出口代理、商務、公用事業、勞動人事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減化手續,減少環節。創業園區要為注冊在園區內的留學人員企業提供場租、資金扶持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待遇,要協助留學人員按程序申報本市各類政府資助項目。
八、我已加入了美國國籍,我現在到上海來工作,我可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嗎?
答:凡來本市工作或創業的留學人員,可以依照本市有關規定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其中入外籍的留學人員,可以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B證。入外籍留學人員辦理了《上海市居住證》B證后,可以免辦其他就業許可。
九、我在國外工作了八年,我的兒子出生在英國,他已加入了英國國籍,現在我回到上海工作,我兒子的教育問題該怎么辦?
答:上海市鼓勵各區縣政府創辦留學人員子女班,關心留學人員子女的入學升學問題。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留學人員子女在學齡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階段一律與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國外生活5年以上,在國內語言文字適應期(3年)內,參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試的,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持《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留學人員子女在本市獲得高中畢業文憑的,可以報考本市市屬高校。
十、請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B證,在出入境方面有什么便利嗎?是否可以參加本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是否可以申請參加上海市的社會保險?
答:持《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入外籍留學人員,需多次出入境的,上海市公安部門將根據所持《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有效期限,予以辦理多次出入境簽證手續。留學人員所在單位也應當協助留學人員辦理有關手續。
持《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留學人員在上海工作期間,可按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登記;可按本市規定申請參加社會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
十一、請問留學人員可以報考上海市的國家公務員嗎?
答:留學人員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報考本市國家公務員職位。市人事局可結合留學人員的特點,根據政府機關的需求,組織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錄用為國家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