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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留學生落戶上海咨詢 人氣:0 日期:2019-06-24
免費提供最新落戶政策及一對一落戶上海方案
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留學生落戶上海對象如下:
一、本規定(guī dìng)所稱留學(Study abroad)人員為:
公派或自費出國學習,并獲得國外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organization)進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上海戶口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二、上海重點(zhòng diǎn)引進戰略產業和重點項目急需的高層次留學(Study abroad)人員。留學生落戶上海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本規定所稱的高層次(high level)留學人員除符合第六條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在國際學術技術界享有一定聲望,為某一領域的開拓人、奠定人或對某一領域的發展有過重大貢獻的著名科學家;
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research)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在世界知名企業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經營管理專家,或在著名跨國公司、金融(finance)機構擔任高級技術職務,在知名律師事務所擔任高級技術職務,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有較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在國外政府機構、政府間國際組織、著名非政府機構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的專家、學者;
學術造詣高深,對某一專業或領域的發展有過重大貢獻,在國際著名的學術刊物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過有國際影響的學術獎勵,其成果處于本行業或本領域學術前沿,為業內普遍認可的專家、學者;
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或工程項目,具有比較豐富(plump)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experience)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
擁有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
具有特殊專長并為上海急需的特殊人才。上海戶口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三、鼓勵留學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上海有關規定,采取多種方式為上海經濟(jīng jì)社會發展服務(fú wù):
在國家機關擔任國家公務員、顧問(Consultant)或咨詢、技術專家;
以技術入股或投資的形式創辦高新技術企業;
擔任國有企業法人代表;
在學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文化藝術院團、新聞媒體、金融機構、重點(zhòng diǎn)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unit)受聘擔任或兼任專業技術職務、中高級管理職務、顧問或名譽職務;
投資開辦教育、醫療機構(organization)或建筑設計、律師、會計、咨詢等服務(fú wù)機構;
利用先進科學技術、設備和資金等條件,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類企業等進行合作(collaborate)研究或建立合作研究開發基地;
擔任重大工程(Engineering)、重點項目的高級管理(guǎn lǐ)或技術職務;
來上海講學或進行學術、文化藝術等方面的交流;
在境外開展(kāi zhǎn)接受委托科研項目的研發活動,或將境外科研項目委托上海有關研究(research)單位(unit)、團體進行研發;
依托境外的科研、教育(Education)、培訓機構,與有關單位(unit)合作或接受委托,為用人單位培養人才;
在上海注冊中介機構(organization)為上海引進外資、技術、項目等提供中介服務,聯系外國專家來上海舉辦各種學術技術交流活動,聯系國外學術技術團體開展科技經濟(jīng jì)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在境外從事為上海產品開拓國際市場(shì chǎng)推介營銷等中介服務;
應聘在上海單位駐境外機構(organization)工作;
以其它方式為上海服務。